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引导福软学子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2025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按全校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各学院评选名额如下:智能产业学院40人,游戏产业学院39人,数字金融产业学院20人,智能建造产业学院20人,容艺影视产业学院27人,现代通信产业学院16人;学生工作部5人,校团委7人,魅影工作室1人,全校总计175人。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秀;
2、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指“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工作者”等),在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专业技能和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有特殊贡献;
3、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
4、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体育达标,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良好;生活作风严谨,朴素大方;
5、积极落实就业。已落实就业单位,并签署《就业协议书》(或意向就业单位明确),在同学中争做就业表率的学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
(4)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者。
四、评选工作安排
1、凡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均可向所在辅导员申请,也可由所在班级推荐;经各学院初评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经审核、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报学校研究批准;经学校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2、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及学院初评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0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及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
五、其他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评选过程中,如因学院通知、审核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所在学院负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被授予“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若有违纪违规表现,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4、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应填写《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附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各学院负责审查、汇总学生相关材料。
5、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和2025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附件3)发送学生工作部(处),并将《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学生工作部(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