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动态浏览次数:7892


 

 

 

福软质〔2021〕36号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填报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为做好2021年学院评估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最新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审核时间:9月5日-9月25日

二、填报对象:学院各部门、院领导、所有任课教师(含实验实训和外聘教师)、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管理人员等,填报对象及具体分工附后。

三、数据采集时段: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本次统计时段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其中,“5办学经费”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填报方式:登录网址(PC/手机):http://sjpt.fzrjxy.com/,用户名=教职工号,初始密码=1。登陆后请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好密码。(推荐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

五、填报说明

1、为确保填报的准确率和效率,请各部门安排好2021年负责本平台数据采集的人员填报本次数据。若有变动,部门内部做好交接和技术指导。

2、基础数据应与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基层报表》一致。“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中所填写的数据,在去年的基础上要及时更新。

3、必须按照表内的说明和注释(附后)要求填写。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信息表共有177条注释,填写前应详细阅读,理解到位。

4、部分表格涉及多个部门的,请有关部门协助责任部门完成填写。

5、教师在填写授课情况时,以实际开课的课时为准,填写课程的“主要开设实践项目(全称)”须按各专业人培方案规定的实践课时的65%以上的开出率设计实践项目。

6、9月18日前必需先完成5张数据源表:机构设置、教师基本情况(全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开设专业、课程设置、学生基本信息。

7、平台中部分表格已有数据为2020年数据(且部分表格标注为“已审核”),此数据只作为参考,请各责任部门导出数据后根据2021年情况,重新完成数据填写。

六、填写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填报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核、把关。

2、各部门数据采集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评估信息的填报,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个人信息由本人填写)。各部门确定本部门数据后,由数据采集信息员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标明填报日期,加盖部门公章,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存档。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数据的初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对全院职责部门提交的数据进行全面复审。

4、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部门于9月25日晚12点前完成初次填报和审核工作。

5、填写的数据须有或能准备原始资料,做到真实、科学。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并准备好原始资料备查。

6、各部门要组织对填报有关材料的学习,因填报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多,若填报中有疑问,各部门汇总问题后集中咨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7、请各部门负责人确认任务分解表中采集人和审核人,如需修改请于9月10日下午15点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对于平台操作等有疑问的请于9月10日下午15点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附件:

1、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任务分解表

2、2021网络版操作手册

3、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注释

4、7.2课程设置操作说明

5、关于【7.2 课程设置】的重要通知

6、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7、填报注意事项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1年9月1日

附件1-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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