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提升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全面深入实施学校内涵建设,切实抓好人才队伍提升的基础工作,经董事会研究,现就校级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一般能力测试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般能力测试要求:
1. 校级:不低于80分;
2. 产业学院院长、书记:不低于75分(艺术类,可以降低到70分);
3. 产业学院副院长、副书记:不低于70分(艺术类,可以降低到65分);
4. 教研室主任:不低于75分(艺术类,可以降低到65分);
5. 行政部门正职:不低于75分;
6. 行政部门副职:不低于70分。
二、其他要求:
1. 请大家日常加强一般能力知识学习,学校方面也将适时邀请专家到校开展相关培训。
2. 要求在一年内达标。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学校公共基础部更名为通识教育中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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