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方式
1.教学单位和部门绩效考核采取述职方式进行。教学单位围绕考核指标提交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教学单位和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1),填报完成《2024年校内各单位重点事务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2),其中,教学单位的述职报告和《2024年校内各单位重点事务完成情况汇总表》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等四个部门对对应内容进行核实与评价(四个部门填写附件3:《2024年教学单位评审意见表》)。学校领导及民主测评小组结合相关业务职能部门核实与评价情况,以及述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产业学院党总支负责人考核由党委采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方式进行考核。
3.各二级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领导结合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情况及个人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评价(一般等同于所在单位的评价结果)。
六、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校内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校内各单位开展所属教职工考核工作,审议考核结果,仲裁教职工复议申请等。组长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其他校级领导、纪委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2.校内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组成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确定,负责所属教职工考核工作。
七、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考核分组,第一组优秀等次不超过40%,第二组和第三组优秀等次不超过25%,教职工优秀比例不超过20%。
2.各单位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其所属教职工优秀比例可以适当上调,一般不超30%。
3.各单位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其负责人不得高于合格档次。
4.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得分一般不低于90分;评定为良好等次的,考核得分一般不低于80分;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单位或个人后3%的,评定为不合格。
5.特殊情况考核等次的确定:
(1)新进教职工,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2)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3)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人员,在校工作不满半年,不确定考核等次;
(4)由组织派出到外地进修学习半年以上的,不确定考核等次;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结案后,根据案件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6)考核年度内旷工1天及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解除处分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7)考核年度内2次不参加学校(本学院)组织的教学活动,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6.经有关部门依规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师德师风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组织纪律性差,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和法纪受到处分及处理的;
(6)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15天以下;
(7)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8)发生一级教学事故一次者或出现二级教学事故两次、三级教学事故三次者;
(9)所授课班级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
(10)其他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为不合格。
八、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30日,各单位拟定年度述职报告和填写《2024年校内各单位重点事务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扫描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 fzrjxyrsc@163.com(联系黄爱环老师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2.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5日,人力资源部将各产业学院述职报告和《2024年校内各单位重点事务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进行核实、评价,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填写《2024年教学单位评审意见表》(附件3),并发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总。
3.2025年1月6日,人力资源部将各产业学院述职报告、工作成效汇总表和四部门评审意见扫描发校领导提前审阅。
4.2025年1月8日召开年度述职会议,每位代表发言不超过10分钟。
5.各单位于2025年1月9日前提交教职工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中层干部2024年度考核表》(附件5)、《行政人员2024年度考核表》(附表6)、《专任教师2024年度考核表》(附表7)。
6.2025年1月10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年终绩效评价结果,并公布。
7.2025年1月15日前确定年终绩效奖发放方案。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传达学习。考核评价是“指挥棒”,是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宣传并组织教职工学习考核奖励工作各项政策,把考核奖励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考核实施方案,确保开好头、起好步。
2.强化协调联动,抓好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发挥工作组作用,制定好本单位教职工考核细则,按时按要求完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统筹协同,做好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切实完成好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为教职工提供便利,为考核奖励工作提供基础和依据。
3.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各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考核奖励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各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有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1:2024年校内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
附件2:2024年校内各单位重点事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件3:2024年教学单位评审意见表
附件4: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5:中层干部2024年度考核表
附件6:行政人员2024年度考核表
附件7:专任教师2024年度考核表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20日